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830号
2019-11-19 08:56:3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滨佚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西路(省化建公司)2幢第6层2-6-1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滨佚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省化建公司买卖转移给何志敏、孙乔娥,何志敏、孙乔娥买卖转移给李滨佚、朱德坚,李滨佚、朱德坚离婚析产给李滨佚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滨佚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111577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何志敏、孙乔娥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1)字第13136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李滨佚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何志敏、孙乔娥、朱德坚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