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796号
2019-11-18 10:07:5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学飞、李富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区教师新村)4幢第5层1单元5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学飞、李富仙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何建南、韩树存,何建南、韩树存转移登记给韩树存,韩树存买卖转移给陈学飞、李富仙。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学飞、李富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808032、共20080350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学飞、李富仙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何建南、韩树存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