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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793号

2019-11-18 09:41:5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潘丽惠、李国学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金穗花园二期)C幢1单元第6层6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潘丽惠、李国学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王玉梅、李华,王玉梅、李华买卖转移给潘丽惠、李国学。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潘丽惠、李国学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2593、201230259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潘丽惠、李国学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玉梅、李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