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788号

2019-11-18 09:35: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毛亚萍、洪俊宝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2幢第2层2-2-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毛亚萍、洪俊宝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李忠英、洪俊宝,李忠英、洪俊宝买卖转移给毛亚萍、洪俊宝。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毛亚萍、洪俊宝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15063、20091506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毛亚萍、洪俊宝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忠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