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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787号

2019-11-18 09:34: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朱美余、洪爱宝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苑巷1号(区教师新村)2幢第2层1-2-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朱美余、洪爱宝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李凤、彭俊,李凤、彭俊买卖转移给朱美余、洪爱宝。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朱美余、洪爱宝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804659、共20080192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朱美余、洪爱宝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凤、彭俊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