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761号
2019-11-18 09:18: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陆荣丽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2幢第2层3-2-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陆荣丽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陆汉光、詹柏香,陆汉光、詹柏香一半买卖、一半继承转移给陆荣丽。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陆荣丽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562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陆荣丽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陆汉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