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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760号

2019-11-18 09:17: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荣雷、刘子芬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乡花柯(云南省恩洪煤矿)1幢第2层3-2-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荣雷、刘子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恩洪煤矿出售给孙明、何玉珍,孙明、何玉珍离婚析产转移给何玉珍,何玉珍买卖转移给荣雷、刘子芬,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荣雷、刘子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6267、201330626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荣雷、刘子芬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孙明、何玉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