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780号

2019-11-13 15:40:1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金敏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东路南侧,玛瑙巷东侧(福麟尚居)C幢第2层1-2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金敏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福人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王金敏、马红福,后离婚析产为王金敏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金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2083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金敏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马红福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