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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1777号

2019-11-13 15:38:4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潘绍昌、张乔存,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苑巷(麒麟区教师新村)1幢第2层1-2-1号,证号为28352的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绍昌、张乔存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