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1755号
2019-11-13 15:05: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利人李楚保、张玉良(隐名共有人)去世,继承人李克湘,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权人为李楚保,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126号(云南省地矿局八0七队)5幢第1层3-1-2号,证号为曲市国用(2001)字第34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
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该不动产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