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768号

2019-11-07 17:21:4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付红英、薛灿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3幢第5层1-5-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付红英、薛灿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买卖转移给梁汝昌、魏美英,梁汝昌、魏美英买卖转移给崔吉伟、李楚涵,崔吉伟、李楚涵买卖转移给付红英、薛灿。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崔吉伟、李楚涵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7171、201530717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崔吉伟、李楚涵,付红英、薛灿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梁汝昌、魏美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