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 曲靖市第1756号
2019-11-07 15:13:5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路巧玲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集祥组团14幢第1层4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路巧玲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总公司出售给马菊英、马存明,马菊英、马存明离婚析产转移给马菊英,马菊英买卖转移给庄勇菊,庄勇菊买卖转移给高祥忠、路巧玲,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高祥忠、路巧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462、20103046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高祥忠去世,其所属产权份额由路巧玲继承。现路巧玲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马菊英、马存明、庄勇菊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