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749号
2019-11-07 14:57:3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攀、丁丽麦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与麒麟北路交汇处(麒麟商业广场)1幢第1层169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攀、丁丽麦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毛建强、马琼买卖转移给张攀、丁丽麦。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攀、丁丽麦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4806、201330480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毛建强、马琼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3)第3041号)。现张攀、丁丽麦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毛建强、马琼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