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1742号
2019-11-06 08:47:4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文飞、王俊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大坡寺(山水清城)4幢第1层1-101号,地号为532201000-001-008-2S0040101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7)字第34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200660750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飞、王俊勇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