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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736号

2019-11-06 08:33:0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朱宝亚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50号(曲靖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52幢第5层2-5-4号的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朱宝亚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买卖转移给王章银、伍思航,后王章银死亡,王艳军继承其份额,伍思航份额赠与给王艳军,王艳军、李勇前买卖转移给朱宝亚,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朱宝亚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090193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王章银、伍思航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3180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朱宝亚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伍思航、王艳军、李勇前不能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318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一并公告该证书作废。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