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731号
2019-11-05 09:16:0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赵玉龙、尚惠珍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位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1幢第1层3-1-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赵玉龙、尚惠珍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买卖转移给张佑会、杨连华,张佑会、杨连华离婚析产转移给张佑会,张佑会买卖转移给赵玉龙、尚惠珍。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赵玉龙、尚惠珍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301856、201430185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赵玉龙、尚惠珍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佑会、杨连华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