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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718号

2019-11-04 17:24:3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远旭、李敏飞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官坡寺街三小区(水电十四局曲靖分局)1幢第1层3-1-25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远旭、李敏飞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廖思灿、汪红买卖转移给张泽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泽秋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597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廖思灿、汪红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3)字第7585号)。现张泽秋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张远旭、李敏飞,张远旭、李敏飞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廖思灿、汪红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