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705号
2019-11-04 17:13:3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见梅、凡永胜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金穗花园四期3幢2单元第5层5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黄见梅、凡永胜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胥泽会、胥斌、李竹凤,胥泽会、胥斌、李竹凤买卖转移给黄见梅、凡永胜,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黄见梅、凡永胜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3482、201130348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黄见梅、凡永胜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胥泽会、胥斌、李竹凤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