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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674号

2019-11-04 17:05:4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吉庆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2幢第3层1-3-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吉庆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段玉宇、张心离婚析产转移给段玉宇,段玉宇买卖转移给陈吉庆。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吉庆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665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段玉宇、张心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9)字第2213号)。现陈吉庆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段玉宇、张心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