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1703号
2019-11-01 09:31:1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423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更正为“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