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90号

2019-11-01 09:21:2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续艳花、苟明伟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延长线西侧,环城南路北侧(天然居)14幢第5层4-5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续艳花、苟明伟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黄菊、胡其勇,黄菊、胡其勇买卖转移给续志红,续志红买卖转移给续艳花、苟明伟。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续志红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630020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黄菊、胡其勇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6)第6516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续艳花、苟明伟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黄菊、胡其勇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