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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669号

2019-11-01 08:57:3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文书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金穗花园四期5幢1单元第3层3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文书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张文书、李景山,张文书、李景山离婚析产转移给李景山,李景山买卖转移给张文书。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文书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1513),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文书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景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