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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55号

2019-10-31 15:55:0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小兵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麟瑞小区(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A2幢第6层4-6-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小兵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售给彭海芳、朱纯伟,彭海芳、朱纯伟买卖转移给彭涛、马秋子,彭涛、马秋子买卖转移给李小兵。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小兵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426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小兵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彭海芳、朱纯伟、彭涛、马秋子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