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53号

2019-10-31 15:50:4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锐、李红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寥廓南路东侧玄坛社区院内(龙润园)1幢第30层1-30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锐、李红梅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吴雨、张魁玉买卖转移给张锐、李红梅。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锐、李红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1950、201230194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吴雨、张魁玉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1)第3067号)。现张锐、李红梅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吴雨、张魁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