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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03号

2019-10-31 15:23:0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308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云南曲靖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金月文、颜美红,金月文、颜美红买卖转移给陈煜、何咏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煜、何咏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4712、201530471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煜、何咏梅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金月文、颜美红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更正为“云南曲靖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金文月、颜美红,金文月、颜美红买卖转移给陈煜、何咏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煜、何咏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4712、201530471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煜、何咏梅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金文月、颜美红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