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567号
2019-10-31 15:21:4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冯明水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东路62号(区委办公室)第4层5-4-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冯明水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冯玉林、孙留香一半赠与、一半继承转移给冯明水。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冯明水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550071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冯玉林、孙留香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10818号)。现冯明水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冯玉林因去世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