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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两员选调情况浅析

2019-10-25 08:54:05   来源:曲靖市统计局   
  2017年12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作。根据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普查员和指导员选聘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普查“两员”管理,掌握普查“两员”基本情况,建立了全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信息库。曲靖市经普办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关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情况调研分析。
 
  一、普查“两员”选调培训基本情况介绍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普查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我市严把“两员”质量关。明确规定各地要高度重视“两员”选调。普查员必须做到“六得”:认得了方案、进得了门、入得了户、问得出真数、操作得了PAD、报得出数。从源头上保证普查数据质量。曲靖市共精心选调和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4238名,确保普查员的选配人数充足、素质过硬和按时到岗,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保证。
 
  (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调基本情况
 
  1. 普查指导员选调基本情况
 
  全市共选调普查指导员1578名,其中:按性别分:男性1149名,女性429名;按文化程度分:文化程度为小学的有2名,初中有213名,高中有434名,专科有503名,本科有422名,研究生有4名;按选调方式分:选调方式属于单位选调的有1375名,社会聘用有188名,劳务公司有1名;按工作岗位分:工作岗位属于村居的有972名,党政机关有99名,事业单位有423名,企业有6名,社会聘用有63名,其他人员有15名;按普查经验分:参加过普查的有1293名,没有参加过普查的有283名。
 
  2.普查员选调基本情况
 
  全市共选调普查员2399名,其中:按性别分:男性有1631名,女性743名;按文化程度分:文化程度为小学的有3名,初中有588名,高中有761名,专科有637名,本科有385名;按选调方式分:选调方式属于单位选调的有1672名,社会聘用有710名,劳务公司有14名;按工作岗位分:工作岗位属于村居的有1730名,党政机关有51名,事业单位有235名,企业有59名,在校学生有1名,社会聘用有202名,其他人员有121名;按普查经验分:参加过普查的有1581名,没有参加过普查的有816名。
 
  (二)加强普查员业务培训
 
  单位清查阶段培训。为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曲靖市经普办于2018年9月1日—9月5日,分两批对各县(市、区)常务副主任、业务骨干、各乡(镇、街道)业务骨干400余人进行了全市单位清查业务培训。市经普办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对普查两员工作职责任务、清查入户技巧、经济指标解析、PAD实际操作进行了具体培训。全市所有县(市、区)均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培训到乡(镇、街道)及村级人员共3481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选聘普查“两员”的业务能力,明确单位清查工作的任务要求,确保“四经普”普查单位清查数据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为普查后续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正式普查阶段培训。2018年12月13日至17日,分两期在曲靖市温泉组织市、县、乡三级业务骨干开展四经普综合业务培训,省经普办常务副主任胡明武同志做开班动员讲话,由各专业的业务骨干对方案、依法普查、普查两员工作职责任务、入户技巧、经济指标解析、普查表的填报方法、PAD实际操作进行了具体培训。全市所有县(市、区)均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培训到乡(镇、街道)及村级人员共5335人次。通过两期对市、县、乡(镇)街道普查办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使参会人员明确了普查目的、普查表式、操作指南等,市经普办相关专业业务人员分别对普查表格中各项内容的填报方法及相关要求进行了充分细致的讲解,提升了普查员的普查业务能力,为普查工作提供了质量保障,同时增强了普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力有效推进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普查工作按时按质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分析
 
  (一)普查范围广,工作量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经济普查中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不断增多,需要统计的数据量与信息量极大。另外调查对象还具有流动性,某企业登记的地址可能是旧址,信息的落后也增加了经济普查工作的难度。经济普查报表种类多,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表计算,普查基层表种类繁多,报表数据填报困难。另外,统计指标多,表内、表间的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复杂,因此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普查登记数据与实际状况的误差等,普查数据审核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这些都给数据审核增加了困难。单凭某一部门或者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完成数据的统计的,而从不同单位收集到的数据可能存在准确性与规范性上的差异,因此影响了整体上的数据质量。
 
  (二)“两员”选调难,素质参差不齐
 
  在进行经济普查时往往会用到电子终端等设备,这类设备对普查的相关人员的能力与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但要切实理解经济普查的各项专业技术要求,还要能熟练掌握手持电子终端设备的操作。虽然强调所选调的“两员”要掌握一些统计、微机、财务知识,但现阶段从事经济普查工作的人员主要以各乡镇的工作人员为主,他们都较为年轻、经验较少,学历水平也各异,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员既熟悉会计统计知识,又能熟练操作PAD,他们大多是一人身兼数职,同时要应对各种繁杂的事务,有时难免是被动应付,存在敷衍了事的心理,加之有些普查员对普查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责任心和积极性存在较大差距,普查的实际效果必然存在一定问题。因此在普查工作中很可能出现错漏等问题。虽然在普查前已进行过认真的培训,但普查员对具体问题的理解和把握仍不是很准确,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就难以处理,或判断错误。尤其对于管理不规范、基础资料不齐全或毫无原始经营账目记录的调查对象,申报数据随意性大,因时而变、因人而异,其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因此指标的界定、单位类别划分等都因普查员素质而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三)普查对象难以配合,普查难度大
 
  在普查过程中,多个环节都离不开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由于经济普查涉及的经济指标较多,出于各种考虑,在进行数据统计与收集时有时需要进行入户调查,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外界因素的影响,对普查的配合程度普遍不高。再加之很多商户对经济普查的了解不足,对普查工作采取排斥的态度,一些企业行政单位、个体户都心存疑虑,怕露底,担心相关部门利用普查资料秋后算账等忧虑,害怕自身承担的税收会増多,因此他们大多会瞒报收入等数据。普查对象不愿如实提供准确指标数据,如收入、资产、人数等重要经济指标,特别是部分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表现尤为突出;在普查中拒报、瞒报等现象也时有发生,甚至有个别企业态度蛮横,拒绝提供任何信息。尽管宣传工作中普查员一再讲明普查数据不与此有关,但他们仍然顾虑重重,不愿意配合,不愿填报,有的单位即使勉强填报了,报的数据也明显不实;还有些单位确实没有建立财务账,一年下来收入说不出来,这样的质量也没法保证。有的单位证件及填报数据都在负责人或会计手中掌握,其他人员难以提供拍照资料和数据填报,而他们又经常行踪不定或外出,普查员为了登记完成一家单位,需要三番五次上门做工作。一些个体户的主要经营活动范围又非常多,在判断行业类别时,普查员很难断定属于哪一行业。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着经济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与质量。
 
  (四)基层普查经费拮据,普查员补助难以到位
 
  经济普查是全国的一件大事,在现行普查制度下,基层普查机构承担着人员选调、培训、宣传、登记、编码、审核等大量的工作,可工作量与经费成反比。基层普查员是每次普查的主力军,大部分由乡镇、办事处抽调,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和付出,很难想象我们的普查工作如何进行,目前即便有普查经费文件下发,但是由于当地财政困难,一些县保工资都成问题,造成普查经费落实不到位,两员补助经费依然不能发放到位或者是没有预算。这样不但挫伤了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更重要的是直接影响到普查数据质量。
 
  三、对做好选调普查员工作的建议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认为在经济普查中选调普查员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加强。
 
  (一)精心选调“两员”,做到普查有人抓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是基层普查机构向普查对象落实普查方案的直接责任人,是控制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个环节。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曲靖市经普办要注重思想和业务素质两方面,严格把关和指导各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两员”是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关键,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尽最大努力选拔复合型人才(有一定的微机、财务、统计基础知识)参与普查工作,同时要有责任心,工作细致,身体健康,善于学习,熟悉普查小区及普查对象的情况,善于做思想和宣传工作,多选调有普查经验的普查两员,为保证普查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对普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人员的素质与业务能力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质量有着极大地影响,为了保障相关工作的有效展开,对从事经济普查工作的人员予以管理与业务培训。在选择普查人员时应当尽量选择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培训工作非常重要,可以说培训的质量有多高,普查登记的质量就有多高。在普查正式填表登记阶段,普查数据特别是财务指标数据的质量才是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怎样才能采集到最真实的数据,需要普查员有较高的数据质量审核能力。必须加强对普查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进行培养,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化的电子终端,将电子终端有效地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由于经济普查工作的工作量与难度均较大,因此部分普查人员可能会产生厌烦的心理,因而对工作采取消极的态度,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相关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对其工作进行规范,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与工作积极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普查对象配合
 
  经济普查工作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之一,取得社会各界尤其是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至关重要,涉及各级各部门以及成千上万普查对象。全市动员了数千名普查工作人员,必须强化普查的宣传动员,并及时与宣传部门联系,联合下发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在普查宣传方式上,可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社,并且还可以充分结合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尝试短信、微信、QQ、标语、横幅、LED电子屏、邮件、直播等多种新型宣传形式,通过采取多种切实有效地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关注和重视普查,使调查对象了解和认识普查,增强法律意识,消除思想顾虑,积极主动配合普查工作。
 
  (四)加强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在经济普查中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坚持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全面布置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在平时的入户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开展普查,普查员两员要如实填报普查表,严禁数据造假,全市要坚定不移地把实事求是、依法普查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要严守统计“红线”和“底线”,据实查清查实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相关信息,不得编造普查对象;要切实维护普查单位依法独立上报的权利,不得强令、授意或诱导普查单位上报不实数据,不得代填代报普查数据,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表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普查表,不得预设数据标准,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客观。执法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单位、个人要依法查处,对恶意抗普的单位考虑拉入失信名单。坚持底线思维,强调依法依规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