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26号
2019-10-24 16:32: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崔志丹、谢瑾柱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苑巷1号(教师新村)2幢第3层3-3-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崔志丹、谢瑾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买卖转移给朱金炜、钱丽珠,朱金炜、钱丽珠继承转移给朱丹,朱丹买卖转移给崔志丹、谢瑾柱。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崔志丹、谢瑾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0908417、20090841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崔志丹、谢瑾柱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朱丹不能配合到场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