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22号
2019-10-24 16:28:1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姜琴、宁德任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位于曲靖市翠峰路,滇东电力局西侧“财富中心”小区8幢第5层2-502号的不动产转移(土地使用权)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姜琴、宁德任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缪煜,缪煜买卖转移给姜琴、宁德任。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姜琴、宁德任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1478、201530147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姜琴、宁德任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缪煜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