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21号
2019-10-24 16:26:3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戴秀梅、李戴宏江(继承人)因房屋继承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92幢第1-3层12号的不动产(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戴秀梅、李戴宏江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周继波、王丽尖,周继波、王丽尖买卖转移给戴秀梅、李毅忠,后李毅忠于2012年11月9日死亡,李戴宏江继承其份额。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戴秀梅、李毅忠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1300019、201130002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戴秀梅、李戴宏江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周继波、王丽尖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