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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1595号

2019-10-24 15:52:2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139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上述不动产原属严冬、王分贤(隐名共有人)共同共有,严冬死亡后,其遗产由严云鹏继承,王分贤将其份额赠与严云鹏。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严云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01605号),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依然登记在严冬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0)字第1119号)。”更正为“上述不动产原属严东、王分贤(隐名共有人)共同共有,严东死亡后,其遗产由严云鹏继承,王分贤将其份额赠与严云鹏。 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严云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01605号),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依然登记在严东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0)字第1119号)。”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