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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536号

2019-10-24 15:42:1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维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寥廓北路“大方花园”小区5幢第2层1-201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维芬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大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陈维芬、龚仲良,陈维芬、龚仲良离婚析产约定给陈维芬,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维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11029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维芬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龚仲良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