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05号
2019-10-22 10:58:2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周芸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104号(市土产公司)1幢第5层5-5-2号(其中建筑面积为29.70平方米)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周芸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市土产副食日杂棉麻公司买卖转移给周绍先、吴家珍(建筑面积71.95平方米),周绍先、吴家珍离婚析产给周绍先(建筑面积29.70平方米),周绍先买卖转移给周芸,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芸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0660111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周绍先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4541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周芸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周绍先死亡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