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00号
2019-10-21 09:01:5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文、张平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金穗花园三期)1幢D单元第13层1304号的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文、张平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方敏、唐莉,方敏、唐莉买卖转移给张竹富、邢月仙,张竹富、邢月仙买卖转移给张文、张平艳。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竹富、邢月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3304175、201330417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文、张平艳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方敏、唐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