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532号
2019-10-16 10:42:0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昭元、曹光蓉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寥廓北路“大方花园”小区2幢第3层1-3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昭元、曹光蓉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大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孙艾华、高兴佑,孙艾华、高兴佑买卖转移给刘昭元、曹光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昭元、曹光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5843、201630584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昭元、曹光蓉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孙艾华、高兴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