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485号
2019-10-16 09:36:4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国琴申请办理位于曲靖市官坡寺街(水电十四局运输分公司)3幢第6层2-6-24号的不动产转移(土地使用权)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国琴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刘保忠、李莲英买卖转移给刘国琴、李洪阳,刘国琴、李洪阳离婚析产给刘国琴,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国琴、李洪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6459、2011306460),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刘保忠、李莲英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2)字第1735号),现刘国琴申请办理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保忠因去世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