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553号
2019-10-14 16:27: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殷衡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太和东路九龙苑1幢第4层1-401号的不动产转移(土地使用权)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殷衡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鸿源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何玉兰,何玉兰买卖转移给夏仿,夏仿买卖转移给殷衡。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夏仿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30164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仍登记在何玉兰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06155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殷衡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何玉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