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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546号

2019-10-14 16:22: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胡兰因法院判决离婚析产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与珠江源大道交叉口(临江花园)三组团10幢第1-3层10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胡兰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高浩翔、胡兰。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高浩翔、胡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2118679、201211868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2执18289号、协助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上述不动产转移给胡兰(个人名下)。现胡兰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另因证号为201211867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一并公告作废。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