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543号
2019-10-14 16:20:0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陈绪翔、王丽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太和东路南侧(丰合.明园小区)东五(车库)幢第1层D5-34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绪翔、王丽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邵兴凯、徐三菊,邵兴凯、徐三菊买卖转移给陈绪翔、王丽,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绪翔、王丽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6309172、201630917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邵兴凯、徐三菊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2)第02675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陈绪翔、王丽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邵兴凯、徐三菊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