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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514号

2019-09-30 15:49:1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盛华苑334幢1单元第5层5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马艳强、张红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霍云霖、法翠兰,霍云霖、法翠兰买卖转移给沈玉、彭中常,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沈玉、彭中常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303075、2010303076),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分割变更。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沈玉、彭中常又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马艳强、张红梅申请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霍云霖、法翠兰不能配合到场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