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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1513号

2019-09-29 17:23:3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964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现权利人邓亚萍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但义务人熊建、谢忱、谢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更正为“现邓亚萍因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取得上述不动产,申请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熊建、谢忱、钱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