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1469号
2019-09-29 17:15:1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2019年8月5日发布的<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929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曲靖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高峰买卖转移给樊玉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樊玉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025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义务人高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更正为“曲靖市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高峰、熊琼,高峰、熊琼买卖转移给樊玉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樊玉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025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樊玉华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高峰、熊琼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