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467号
2019-09-29 17:14: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林波、周粉丽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109号(曲靖市设计研究院)3幢第2层2-2-3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登记在陈林波、周粉丽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市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陈加云、宋俊娣,陈加云、宋俊娣买卖转移给陈林波、周粉丽。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林波、周粉丽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2125、201630212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林波、周粉丽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加云、宋俊娣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