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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1399号

2019-09-29 17:10: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2019年07月02日发布的<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606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郭霖、陈喜梅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梅苑小区(金厦房地产开发公司)3幢第4层1-4-1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郭霖、陈喜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郭湘、钱斌买卖转移给郭霖、陈喜梅(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郭霖、陈喜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660086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郭湘、钱斌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12807号)。现郭霖、陈喜梅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郭湘、钱斌不能共同到场配合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