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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1510号
2019-09-27 09:07:4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谭晓荣、刘石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彩云路(世纪花城小区)雅苑2幢第4层5-401号的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6003GB00001F00110084,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26353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晓荣、刘石娥
2019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