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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489号

2019-09-27 08:49:1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孔垂先、袁春艳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45幢第1-3层3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孔垂先、袁春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莫美平,莫美平买卖转移给卿艳芳、李代新,卿艳芳、李代新买卖转移给孔垂先、袁春艳。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卿艳芳、李代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2301433、201230143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仍登记在莫美平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字第7335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孔垂先、袁春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莫美平因死亡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