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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建立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四联”工作机制

2019-09-25 15:22:03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接边地区联查联调联防联控成效,深入推进法治罗平、平安罗平建设。近期,罗平县司法局加强与公安、信访、民政等部门的配合,从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着手,努力建立起综合配套、运转协调、操作性强的“四联”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和效能。
     一是建立联合排查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排查一次,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排查一次,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分析会,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进行督查指导,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区域、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双边同部署、同调度、同开展。
     二是建立联合调处机制。通过搭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平台,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联合调处的方式,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处制度。一般矛盾纠纷由接边地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处;跨地区、跨行业重大矛盾纠纷由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力求将接边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立联合防控机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结合双边地区传统文化、针对双边地区传统文化,针对民族节日、农忙时节等敏感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接边地区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树立日常活动依法办事、遇到纠纷依法调处的观念和意识,有效预防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引发矛盾纠纷激化、“民转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建立联合稳控机制。县司法局、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通过QQ群、视频对接交流系统、互送工作信息简报等方式,建立健全接边联网共享机制。加强与接边地区公安、信访等部门走访交流,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接边地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重点人员情况及稳控措施,做到信息共通,确保各类接边矛盾纠纷能提前介入,有效化解,做到重大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