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1471号
2019-09-25 09:37: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肖凯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学府路以西,三江大道以南“西区.逸都”住宅小区7幢第11-12层2-1102号,地号为008-007-4S0070211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155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与证号为2013100148房屋所有权证遗失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凯泽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