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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1442号

2019-09-18 15:24:4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680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云南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9幢第5层2-501号。”更正为 “云南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二号院9幢第5层2-501号。”
  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