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411号
2019-09-12 17:10: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8)云0302执3265号执行裁定书和(2017)云0302执32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无法收回刘娟、向宝玉所有的位于曲靖市文昌东路北侧东方花园1幢第5层1-502号房屋、1幢第1层6号车库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地号为C-(42)-3F01105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9922号及证号为2012111872、2012111873的房屋所有权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09月10日